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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2-09-16 04:04
长春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长春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贷款申请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二、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收据;
7.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