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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不会冲击流动性 更
■董希淼 张涛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继续逐月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并在来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深化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非银行支付领域的创新较快,但同时乱象也较多。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看,原来备付金的监管不足威胁客户资金安全,消费者的资金存在被挪用和占用等风险。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来看,部分支付机构突破经营范围,通过在多个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违规办理跨行清算,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金融健康发展的环境。从我国的金融稳定和金融秩序看,部分支付机构的野蛮生长加大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甚至有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所以,通过集中管理备付金和“断直连”等措施,央行堵住监管漏洞,对市场乱象进行了有效治理。
同时,这也是着眼于支付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1月份,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将备付金交存至央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平均末,央行决定从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6月29日,央行再次发布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交存比例逐月提高,并在集中存管通知发出两年之后达到100%。透过央行的这一系列的措施,可以发现,政策调整过程充分考虑了对于支付机构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充分考虑了支付机构的承受能力,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对备付金的100%集中存管。
这些举措有利于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实现健康发展。
一是央行的这一系列举措最主要的宗旨是引导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主业上来,改变支付领域通过依靠备付金“吃利差”的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
二是通过央行集中管理备付金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斩断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的不当利益输送,实现非银行支付与银行业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三是央行集中管理也有利于总体上完善支付机构流动性管理,提升支付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业务发展水平。
显然,有些人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工作认识片面,归因有误。无论从市场情绪、还是对市场流动性的实际影响来看,都不应将市场下跌归因于备付金的集中交存。
从市场情绪来看,央行推行的一系列备付金集中存管措施与市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没有超出市场预期。笔者注意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非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央行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方案。可以说,对于备付金的集中管理既是监管要求,也是业界共识,市场也早有预期。
备付金集中存管,也不足以对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股票市场产生显着影响。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回到备付金的本质上,要认识到备付金是交易中产生的沉淀资金,这部分资金本身就不应该成为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其次,备付金虽然上缴央行,但是其本身的流动性依然存在。备付金交存由商业银行改为央行,虽然交存对象发生变化,但是在支付结算过程中,并不影响备付金的日常使用,备付金为交易提供流动性的功能不受影响。最后,从流动性本身来看,备付金的集中交存是逐步进行的。根据相关测算,目前备付金的月均回笼量不足1000亿元,可能对商业银行通过贷款等方式实现货币创造作用有所减弱,但基本不构成对当前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最后,还要认识到,支付结算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领域,支付领域的健康发展关乎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支付安全关乎金融安全。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是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促进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这些举措并不会影响日常支付工具的正常使用,反而让支付活动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