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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讯]养娃17年花46万元,上海一女子向前夫索要一半抚养费,被法院驳回
上海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一女子养娃17年花46万,女子向前夫索要一半抚养费,被法院驳回,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原来,在2004年的时候。女子李某与男子许某于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女方子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500 元至其十八岁。
但是由于男方常年在外工作,男方表示,经济困难等宽裕后,再给抚养费。女儿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一直都是妈妈负责。
女方称,17 年来为女儿支付,各种学费、伙食费、旅游费,伙食费、校服费、住宿费、课外活动费、竞赛课程费、竞赛考试费、保险费52,656元,以上合计464,595元。
女子起诉要求男子负担一半,即232,297.50元。女方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离婚后发生的超出离婚协议约定的教育培训费用等,未征得男方同意。若未能协商一致的必要支出,应视为实际抚养一方自愿为子女负担的部分,不宜划入未实际抚养一方的抚养费负担范围。
网友们大多数都谴责这个男方做的不对。
看着就来气 , 女方养个娃 17年啊, 教育 ,医疗 ,生活支出 ,哪哪都要用钱啊,这个妈妈真的不容易。
刚开始还觉得费用挺多,但是算下来一个月2000多块钱真心不多啊!而且还是在上海这种大城市。
这男方太没底线块钱一个月 ,比他养个车的成本还要低 ,一个男人一个月。至少要挣3千到4千吧,500块钱真的拿不出吗?还是不想拿?这可是他亲生的孩子。
这个妈妈真的很负责也很有智慧,既然能够一人支付学费辅导费等,肯定是有能力、有规划的,我没有法律经验,但是通过法律途径在孩子成年的2年内完成诉讼,无论结果怎样,都留下了抚养痕迹,将来父亲要孩子承担责任的时候,这个应该也是一种法律依据。
法律上,判是没错,确实要告知对方是否同意之下再去做。道德上,作为父亲,先不管离婚是什么原因,孩子毕竟还是自己的。
17年46万一看一下子可能多,但是平摊到每月上,加上现在的生活消费本来就高,每月2000多,对于一个孩子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真的不多。
如果有父亲责任良知的人,不应该在这上面去跟离异妻子去争执,应该尽到父亲的责任与义务。
婚姻就是照妖镜,有些不负责任的人立刻就显了原形!现在不负养育责任,老了瘫了可不要拖累妻子儿女呀。
留着这个判决,以后给孩子看,至少这个男人老了,这孩子可以不负赡养义务。
大家对此事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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