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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讯]太委屈!初为人母的她,10多年前竟被生娃,丈夫:这儿子是谁的

时间:2022-10-07 23:48

  上海,发生了一件非常离谱的事,兰女士刚刚生了一个女儿,哪知道就在老公为宝宝办理生育金时,竟说她2008年就生了一个“儿子”。丈夫一听惊呆了。

  原来,在2020年9月,兰女士生下一名女婴,这是她生的第一个宝宝,可兰女士的老公去街道办理生育金时,工作人员说:“你还有一个12岁的儿子!

  工作人员随后在家族图谱一栏,显示着她和丈夫“儿女双全”。

  兰女士一听惊呆了,和老公解释,可是也解释不清,夫妻二人有了矛盾。

  兰女士无奈的报了警,兰女士也想起来了,自己在2007年的时候,曾经丢过身份证。

  警方通过调查,终于找到了男孩生父季先生,对方承认盗用了她的身份证信息产子,登记的是一个假名字。

  既然调查清楚了,可妇幼保健院不承认之前工作有失误,也不愿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亲子关系做更改。

  兰女士无奈,就找来了

  看到这一幕,真的挺离谱的,医院还不承认工作有失误,连产妇是谁都没整明白 ,就开出生证明,可怕呀。

  明明是医院做错了,为何还要百般刁难那个所谓的生母?!如果没有媒体介入,是不是就不帮当事人解决问题了?

  这明显就是医院的责任,办理出生证明不看母亲的身份证及照片就能办理吗?那还需要去医院亲自办理核验吗?

  盗用他人信息应该入刑,而且不应该公民自证清白,应该警方调查。信息安全也是公民的隐私和财产的一部分。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身份证丢失被盗被窃等都会发生,身份证冒用者应要处罚,医院在信息管理上承在漏洞,经核查事实院方必须及时纠正还无辜者清白,医院必须整改,赔偿无辜者的各种损失。

  盗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应该是犯法的,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盗用身份证的男孩父亲和母亲不该承担责任吗?不犯法吗?不该他们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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